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一、适用范围


对合营企业(共同控制)和联营企业(重大影响)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科目设置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变动


1.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2.投资损益的确认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3.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的处理


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发生变动的,投资方应当按照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其他综合收益。